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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开方不当 院内公示点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3:33 南方日报

  市卫生局三大“处方”试解“看病难、看病贵”

  医生开方不当院内公示点评

  医院大型设备检查报告或通用

  在不久前结束的深圳“两会”上,“看病难、看病贵”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民普遍关注的焦点。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卫生局获悉,该局结合代表委员的建议推出多项措施,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包括推出全市统一病历;制订内部分配管理办法,让医生收入与医疗收费脱钩;开展纠风行动,纠正医疗行业中存在的不正之风。

  处方一

  全市病历“一本通”

  针对病症:

  患者到不同医院看病,必须购买不同病历

  深圳卫生系统将实现病历“一本通”!记者获悉,深圳卫生局决定于2006年5月1日起,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精神科医疗机构除外),通用“深圳市卫生系统门诊病历”,各医疗机构届时一律停止发放原有的空白门诊病历(顾客已经持有的门诊病历可按其本人意愿使用),不得拒绝使用这一病历。届时,患者可以拿着同一本病历到不同医院看病。

  深圳市卫生局同时公布即将通用的统一病历制作要求:病历规格为:22厘米(长)×13.5厘米(宽)。全本病历共12页,封面、封底为128克浅绿铜版纸,内页为70克白色纸,其中1页为验单粘贴处,其他9页为初、复诊病历记录。封面、封底和内页字体统一为宋体,颜色为黑色。

  深圳市卫生局医政处负责人表示:“全市统一病历,既方便市民保管,又方便医生对患者病史记录进行查询,及时准确地进行诊断治疗。”

  处方二

  医生收入与医院收费脱钩

  针对病症:

  大处方、“天价医药费”

  于去年10月1日开始执行的《深圳市卫生系统内部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在实施近半年时间后,又以“最新通知”形式出现在深圳卫生局的官方网站。该《办法》适用于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其核心内容是使医生收入与医院收费“完全脱钩”。

  药品收支结余不参与分配

  该《办法》规定,政府公办的各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分配的项目、范围、标准和考核办法,要与单位、科室收入脱钩,坚决取消科室承包、开单提成,不得单纯用经济指标作为考核依据。新的分配模式“不单纯用经济指标作为考核依据”,而是把工作业绩、质量和考核紧密挂钩,同时向业绩优、贡献大、效率高、高风险和社会效益为主的岗位倾斜。

  《办法》还要求各医疗单位的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必须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不得人为扩大成本支出范围,乱挤乱摊费用。药品收支结余按照规定上缴专户,不参与内部分配。

  人均医疗费用超标要罚款

  《办法》要求医疗单位必须实现年度“每诊疗人次平均费用”和“每住院人次平均费用”增幅的零增长。这两项指标年度考核没有达标的,依次调减绩效工资、过节费和工作津贴、补贴发放金额;扣减完仍无法弥补的,不再扣减其他内部分配项目。

  据深圳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规定就是希望能彻底改变公立医院一直以来“以经济利益为导向,以营利为目的”的价值取向。

  自定标准发放奖金要备案

  《办法》规定了内部分配的计发标准为:在编员工的基本工资按照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审批表发放;临聘人员的基本工资按照聘用岗位由单位自主确定。考核工资根据对单位员工的相关考核结果发放。

  活工资:按照“基本工资中的标准工资额×0.4/0.6”计发;

  奖励工资:全年发放总额按照“标准工资、特区津贴、保留津贴和活工资之和的三倍”掌握;

  绩效工资:依据本单位制定的分配方案,在内部分配总额内计发;

  自定标准、酌情发放项目必须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向主管部门备案。

  处方三

  医德考评与晋级挂钩

  针对病症:

  医疗行业不正之风

  深圳市卫生局将于今年5月起,在深圳医疗系统范围内进行医疗机构纠风专项治理活动。对于市民反映较多、行风问题突出并屡禁不止的单位,卫生局将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反馈、予以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经济方面的处罚。处理结果将与职级晋升、聘任、评先、奖惩等挂钩。

  叫停医疗科室外包

  “各医疗单位禁止将科室、业务用房出租或承包给社会人员从事医疗活动!”记者获悉,此次纠风行动将重点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防止和坚决纠正超范围执业和将科室、业务用房出租或承包给社会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清理和规范公立医院开办特需服务项目和内容,彻底清理各类违规合作医疗服务项目,撤销未经批准擅自加挂的医疗机构名称。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和非法医疗广告,依法取缔无证行医,取缔违规医疗广告,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杜绝非法采供血液。

  试行单病种最低收费

  “避免患者重复付费,三级以上院应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大型检查报告互认共享制度!”为了解决市民“看病贵”的问题,深圳卫生系统首次提出,三级以上医院要全面制订和实施常见病、多发病和费用高的诊疗项目的临床路径,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大型设备检查报告互认共享制度,实行医生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严格开方用药和检验检查行为。

  深圳卫生部门还要求各医疗机构,建立完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公示制、查询制、门诊和住院费用清单制,接受市民监督,提高收费透明度,并提出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实行控制单病种费用试点,实行单病种最低收费。

  药品100%集中招标采购

  记者获悉,“纠正药品采购和使用中的不正之风”也是此次纠风行动的重要内容。

  深圳卫生部门提出,各医疗机构应积极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全市国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100%参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凡使用纳入招标目录中的药品,必须100%通过公开招标,不得采购和使用非中标药品。积极参与全省统一招标,实现纳入招标范围的医疗机构全部采购挂网药品。

  另外,医疗机构与中标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时,要在购销合同中明确采购数量,并签订《购销廉洁协议书》。加强对药品、试剂、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采购和使用的监管,防止和纠正医务人员接受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赞助出国、赞助旅游等其他不正当利益。已实行电脑联网的医疗机构,必须执行网上采购制度。

  撰文本报记者刘丽

  图:

  深圳不少大医院人满为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日益突出。本报记者何俊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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