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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务员都要学公共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3:37 海峡网-厦门晚报

  轮训时间从2006年至2008年;已取得MPA学位或在读MPA可免考

  本报讯(张敏) 2006年至2008年,我省将用3年时间将全省符合规定条件的公务员轮流培训一遍,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统一组织公务员公共管理核心课程的培训考试。

  据悉,培训对象主要为我省各级党委、人大、行政、政协、审判、检察和民主党派

机关及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公务员。

  55周岁以上(1952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不作硬性要求;省级机关副厅级及其以上职务人员,以及市、县(区)各级机关副处级及其以上职务人员,主要安排在党校、行政学院集中培训。

  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包括公共经济、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行政法学、行政伦理学和公务员制度等内容。考试将采取网络考试方式进行,定于2007年、2008年下半年各组织开展一次。

  凡考试合格人员,由所在单位在《公务员培训证书》上进行登记,并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验证盖章,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依据。一次考试未合格的人员,可参加统一补考。

  凡已取得国家认可的MPA学位或者在读MPA的公务员以及参加党校、行政学院集中培训的人员可免考。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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