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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事惹祸邻居反目 两老太三年打10余场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3:41 东方网

  70岁的季老太自从2003年初动迁搬进某新村3号104室后,因琐事已与103室邻居同岁的顾老太家打了10多场官司,至今还是没完没了。近日,宝山区法院再次接到了季老太的诉请。

  2003年4月,季老太回家发现,103室家将一张长桌放在自己家门口,季老太便把桌子推翻。第二天早上,季老太出门见邻居家的桌子又放在外面,又将桌子推翻,顾老太上前

质问,季老太踢了顾老太一脚,顾老太打了季老太一个耳光,双方互相扭打,均有损伤。6月,季老太向法院起诉,要求顾老太赔偿医药费等。

  一个月后,法院判决顾老太赔偿季老太医药费39.2元。

  顾老太不服,提起上诉,诉请被驳回。顾老太虽然输了官司,但这点钱还是不愿付,季老太申请法院执行。

  10月,顾老太也向法院起诉,要求季老太赔偿在同一次打架中顾老太的医药费63.7元,法院最终以判决季老太赔偿44.59元。同样,季老太不甘心把这点钱送到顾家,顾老太也是通过法院的执行拿到了钱。

  在季老太看来,这些事的源头在于103室顾老太家喜欢在楼梯过道中堆放杂物,将愤怒发泄在这些杂物上,敲坏了那些旧桌子,于是顾老太再次向法院起诉。随即,季老太又向法院起诉称顾老太于1995年入住后一直在公用楼道内堆放杂物,影响通行并存在安全隐患。2004年新年一过,季老太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经过努力,一周内把顾老太堆在走道内将近十年的杂物清理了出去。

  然而令执行法官想不到的是,他们前脚刚走,顾老太后脚就又搬出一个小板凳来气气季老太,季老太就把希望全部寄托在法院身上,并向各机关写信上访,给法院施加压力,如此反反复复,大大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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