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证难,被扣“黑车”变废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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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4:28 新民晚报 |
一天查了300多辆“黑车”,但因取证困难,只有51辆受到处罚;停车场内暂扣车辆车满为患,车主不来接受处理,时间一长,车子锈成废铁;处罚不到位,“黑车”司机被罚之后重操旧业,越打越多。 针对目前打击“黑车”中的难点问题,昨天,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张立伟呼吁建立联动机制,完善现行法规,铲除“黑车”孳生土壤。 ■现象一:在南汇、嘉定、闵行、崇明、宝山等地专门用于停放违法车辆的停车场内,停满了小汽车和面包车等。为这些“黑车”,每月光停车费就要支付几十万元,还要配备保安人员,安装摄像头、警报装置等,但不少车主不来接受处理,经过几个月日晒雨淋,车身面目皆非,机器部件失效。 【记者调查】车主为什么不领车子回家?主要原因是,二手车仅数千元一辆,一旦罚款金额超过车价,车主觉得不合算,就弃车而去。对此,交通执法部门建议,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当事人,应寻求法院强制执行的途径;同时简化逾期不接受处理暂扣车辆的拍卖处置手续。 ■现象二:执法取证难。一名乘坐“黑车”的女士在现场作证,车主收了她10元车费,不料,第二天由家属陪同,推翻了原来的证词;一个乘了“黑车”的男士,当场拒绝执法人员请他配合、作现场笔录的要求,扬长而去。 【记者调查】调查取证成了查处“黑车”的难题,不少“黑车”司机已熟知行政处罚证据程序的要求,一旦发现有执法人员,马上与乘客讲妥冒称朋友或亲戚,并互告姓名,使执法人员取证工作无法进行。 交通执法部门认为:必须强化执法手段,配备有力的取证设备和办案工具,形成证据链;在充分运用现行法律的同时,探索如何完善,以追究使用“黑车”者的法律责任。 ■现象三:今年以来,已有2560辆“黑车”落网,但查扣了多少辆,不等于消灭了多少辆,处罚的“黑车”司机大多继续营运。 【记者调查】正规出租车高成本低利润和“黑车”低成本高利润形成反差,吸引了大批人员加入“黑车”行列,而现行法规中,交通部门处理手段只有罚款一种,使人铤而走险。 交通执法部门呼吁:交通、公安、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应该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共同打击“黑车”,对逃缴养路费、税费的移交路政、税务部门再作处理;对套牌车、“克隆车”应以构成伪造、买卖国家证件罪由司法部门追究处罚,对暗藏凶器、暴力抗法的车主,由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本报记者鲁哲特约通讯员吴润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