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情绪就可乱罚款?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4:38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昨日热议 事件 南昌市东湖区交警大队的警察揣着罚单,在并不通行的路上见车就贴罚单,既不管司机是否在场,更不出示证件。而他对公安系统的车和某酒店门前的车却不开罚单。编号为 10929的交警5分钟就开了16张罚单。交警大队领导解释说,该交警性格内向,近两三年一直上中、晚班,无法照顾好家,和妻子发生了一些摩擦,值勤时闹情绪。(市场报)评论 一人摄像,一人贴罚单,难道这两个人是“同病相怜”,都在闹情绪不成?按理说,闹情绪的人往往脾气很大,应该有“硬碰硬”的勇气才对。令人不解的是,闹情绪的交警并非见车就罚,而是搞区别对待。该对谁闹情绪,又不能对谁闹情绪,他分得如此之清楚,闹情绪时也如此“理智”,实在“难能可贵”。 性格内向、闹情绪不过是领导替下属开脱责任的挡箭牌而已。闹情绪是假,搞创收才是真。交警执法应该有严格的管理规定与程序要求。更何况,《行政许可法》对罚款也做出了明确规定。不管司机是否在场,不考虑该路段并不通车的实际情况,不出示执法证件,不听司机的任何解释,欺软怕硬,如此执法实在令人不可思议。 交警乱罚款,已经超出了个人行为的范畴。如果交警大队不纠正错误的执法行为,正本清源,只是轻描淡写地以交警情绪不好来搪塞,根本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只会给公众留下更多的怀疑空间,把交警的执法公信度降得更低。 ——叶祝颐(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