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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土地出让金补贴廉租房”看上去很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6:55 国际在线

  作者:毛飞

  随着商品房价格的不断高涨,廉租房建设已经成为政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近日提出建议:廉租房的资金应该从政府卖土地的收入来,即将政府高价拍卖土地的收入补贴到廉租房的建设上。(4月10日《中国青年报》)

  土地出让金补贴廉租房建设,这是一个听起来有理、看上去很美的建议。土地出让金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收益,即各地政府“征地”“卖地”的收入。这笔钱数额巨大,1992年至2003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累计达1万多亿元;特别是近三年来,每年政府的卖地所得都有好几千亿。从容量如此之大的资金池中抽取部分填补廉租房建设的资金缺口,似乎并不困难。然而,若是仔细分析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和土地管理现状,实现“土地出让金补贴廉租房”的难度便高速攀升,几近不可能。

  首先,“土地出让金补贴廉租房”与政府自身利益存在不兼容之处。有调查显示,土地出让金已经成为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特别是在“土地财政”大行其道的地区,土地出让金要占到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这个巨大的“小金库”满足了地方政府维持自身运转、经济开发、启动大规模基建工程等诸多需求。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地方政府时常利用信息上的优势地位,对上隐瞒土地出让金的实际数额。推行土地出让金补贴廉租房建设,不仅会挤占既有的政府开支项目,而且意味着游离于中央政府监管之外的“小金库”将被置于财政预算约束之下,地方政府种种的博弈、角力着数有曝光的风险;这不啻于自己动刀剜自己的肉,必然遭遇地方政府的抵制。

  其次,土地出让金这块“蛋糕”虽大,但已经被各方分割殆尽。作为卖主的地方政府也不能一口吃下全部收益:上级政府要割走10%到15%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费、“生地”变“熟地”的基础投资等诸多成本需要支付,再加上为了“招商引资”采取倒贴政策以及为各式各样大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买单,最后剩不下几个子。特别是中西欠发达地区,土地出让金纯收益可能都是负数。“蛋糕”本就不够吃,期望从中再挖出一块补贴廉租房建设,可谓难上加难。

  此外,土地出让金的优先受惠者并非城市贫困人口。目前被政府征用出让的土地大多属于农村土地,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政府征地卖地的差价收益应主要用于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但事实表明,土地出让金多被政府用于城市建设,农民不但没有成为大规模征地过程中的最大受益者,反而遭受了严重的损失,可初步估算的利益损失以千亿计。因此,即使有可能重新分割土地出让金,首先应当补贴的不是城市的廉租房建设,而是二元体制中身处最低端的农民。

  由此可见,无论是从可操作性还是合理性上考量,以土地出让金补贴廉租房建设目前的可能性都不大,这难免使得望房兴叹的普通百姓感到丧气。其实,面对倍受争议的房地产市场,拆借其中复杂的利益对局,人们都会发现,在迷雾一般的高房价背后,总能找到政府管理体系中的某些制度性死结。这似乎应验着一个道理:政府成功完成自我调控,才是成功完成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前提。

  

  审稿: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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