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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要清理超额特权思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0:02 红网

  清理超定额配备办案用车和特定业务用车,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江苏日前对省级机关29个厅(局)单位的专业用车进行认真登记和清理,共清理出各种违规“特权车”300余辆,目前已上缴10余辆、报废20余辆。(4月9日《中国青年报》)

  江苏作法与以往“特权车”消息有两点不同:一是明确“特权车”的存在,不搞“一票否决”;二是不得超定额配备“特权车”,否则追究责任。从实际情况看,特殊任务与

“特权车”的存在并非坏事,是合情合理的客观需要。后者则对“特权车”的数量予以限定,但对此点笔者有疑问:清理超额“特权车”后,特权能随之清理掉吗?

  车是交通工具,本身并没有特权属性,成为“特权车”,是因为有“特权机构”、“特权人”的存在。现江苏清理省级机关的“特权车”,将目标锁定在超定额上,如果不在“特权机构”和“特权人”上大做文章,清理效果也会很有限。这是因为,超定额的车辆只是特权的表现形式之一,并非根源所在。就算“特权车”配备数量合乎要求,一样可以成为“霸王车”,诸如乱鸣警笛、不按线行驶、随意赶超车辆、拒缴逃缴通行费等等。群众反响强烈的,恰恰是“特权车”的特权被无限放大,特权思想没有根除,数量多少不是要害所在。

  过去整改“特权车”时,将车牌等标志作为重点,或者贴上“公车”之类的标签,这些当然起到了积极的效果,但毕竟只是一种标记。从江苏清理超定额的“特权车”情形看,“特权思想”没有得到根治,改了车牌上的字母“O”,又有超定额的“特权车”出现,现在超定额的“特权车”被清理了,定额内的车辆会不会再玩出“超定额特权”以外的新花样?不治本,答案就是一定会出现。俗话说得好,“擒贼要擒王”,治理当然就要治本,不抓住“特权”二字,就无法消除“特权车”现象。

  约束违法、违规的特权行为,需要“由标至本”、“由本至标”相辅相成。既不能拿大规模的“治标术”当作治本,也不能空洞地只想治“本”,而不理会“标”的变化。何谓标?简而言之,就是外在的形式,数量的增减;何谓本?就是严守法律法规,强化监督,查处到位,以塑造合格的公务人员为根本。因此在治理超定额“特权车”的同时,更要重视清理骨子里的超定额的“特权思想”。

稿源:红网 作者:龚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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