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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工青年维权四年坎坷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1:00 石狮日报

  昨天下午,记者在晋江从“打工律师”张炎福处获悉,本报2003年8月20日、2004年1月14日先后追踪报道的广东籍打工青年陈坡来工伤、医疗索赔一案,于4月3日被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审(晋江市人民法院)“判处遗漏当事人,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为理,发回晋江法院重审。这也就意味着,陈坡来走了近四年的法律维权路还要继续走下去。

  案件回顾:上班时右手被机器压伤

  2002年12月1日晚,来自广东的19岁的打工青年陈坡来,在晋江陈埭镇洋埭某鞋厂上班时右手被机器压伤,送到晋江某医院接受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陈坡来先后进行了7次手术,其中5次手术单上都有伤者陈坡来的签字,但手术都没有成功,而且造成了伤者身体伤痕累累。手术后,陈坡来不但右手没有恢复任何功能,而且每逢刮风下雨或湿度大的天气,右手就会疼痛不已。2003年上半年,陈坡来向晋江市卫生局递交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并状告晋江这家医院。

  2003年8月20日本报《出海口》周刊刊登《打工青年状告医院》一文,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晋江市有关职能部门多方协调,2004年1月该医院赔偿陈坡来25000元,本报《出海口》2004年1月14日再次追踪报道了此案。

  案情进展:右手截肢伤者工伤索赔

  2004年1月6日,右手一直疼痛的陈坡来又住进了泉州某医院,进行了右手截肢手术;随后他又向泉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当年4月27日该委员会鉴定结论为:伤残四级。此前的2003年11月17日晋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陈坡来作出工伤认定,据此,伤者陈坡来经晋江市人民法院向其打工的鞋厂提起工伤索赔诉讼。

  2005年12月16日,晋江市人民法院(2004)晋民初第2152号民事判决书认为:原告陈坡来、被告洋埭某鞋厂之间存在着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原告的受伤虽为工伤,但原告在工伤后住院治疗期间的损失被告都已予以了赔偿。在本案中,当事双方产生分歧的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关于原告的起诉是否程序违法的问题?二是关于原告的伤残是工伤事故造成还是医疗事故造成?三是关于请求赔偿是否合理的问题?除第一条予以采信,后两条都不予采信,故驳回原告陈坡来的诉讼请求。接到晋江法院这一民事判决书后,陈坡来即向泉州中院提起上诉,结果为上文所述。

  案情近况:伤者又遭车祸死里逃生

  今年1月7日上午6点左右,为继续依靠法律维权的陈坡来,从老家广东补充相关材料赶回晋江的路上,其所坐的大客车在厦漳高速公路杏林入口处,发生车祸翻下7米深沟,造成6死5重伤的特大交通事故。万幸的是陈坡来得以死里逃生。

  在事故现场,陈坡来一边用手擦着自己脸上伤口的血迹,一边告诉记者他是赶到晋江打官司的,虽说逃过此劫,但他最担心的是自己打了快四年的官司是否打得赢?还要打多久才能有最后结果?昨天记者获悉,陈坡来现在仍在苦苦等待发回晋江法院重审的案件结果,并表示无论还要打多久他都会坚持下去,因为他相信法律师、相信政府!本报也将继续跟踪报道此案。(首席记者杨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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