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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拍卖起争议 一番调查做解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1:23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安徽日报群工部:

  根据阜阳市委、阜南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的指示,我县宣传、政府办、法制、土地等部门,组成调查组,就王化镇皮冲村村民反映洼地权属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情况函复如下:

  群众反映的洼地,位于谷河南岸,为长期泥沙淤积而成。1995年,我县组织民工,治理这块洼地,实际耕地1627.2亩,之后投入360万元,进行配套治理。这些洼地,从没有划给村民组,没有分到农户,没有缴过农业税,其地权属应属国家所有。根据原地委、行署《关于加快土地开发以地生财的决定》,我县对这些洼地实行有偿使用,1997年,2001年,进行了两期公开招租,每期三年,2004年起,每期改为5年,交由皮冲村和周围群众承租。皮冲村现有人口1235人,原纳税地亩为1069亩,人均0.865亩,均为岗地。所谓“每口只有三分岗地”的说法,不符合事实。

  部分群众对有偿使用土地,并不完全理解。他们要求“把土地收回集体、重新分配”,既不符合政策,也不符合实际。洼地招租9年,承租户投入较大,不少树木即将成材。如果重新分配,必将产生矛盾。为此,必须坚持实行有偿使用,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完善管理方式,做好群众工作。阜南县委宣传部

  编辑附记:

  2月27日,本报群工部将群众反映某洼地权属的材料,转给阜阳市与阜南县,引起市、县重视与调查,于3月下旬反馈了结果。回函所说问题,如“没有分到农户”,“没有缴过农业税”,有关群众仍持异议。有关人士认为:即使国有土地,不能随意买卖;三次拍卖,做法欠妥。本报记者杜秀珍沈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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