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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行信用卡被盗刷银行分担损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1:35 重庆晚报

  招行率先在渝推出此业务,若信用卡挂失前48小时被盗刷,银行将为持卡人分担一定损失

  本报讯信用卡若在丢失后被盗刷,不再由持卡人一人承担损失。昨日,招商银行重庆分行透露,将正式在渝推出信用卡“挂失万全保障”,持有招行信用卡的市民,若信用卡在挂失前48小时内被盗刷,将由银行分担损失。

  招行重庆分行个人金融部人士称,所谓的“挂失万全保障”功能,就是指招商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在卡片丢失或失窃后,只要及时向银行挂失并履行简单手续,则挂失前48小时内发生的被盗用损失将由招商银行分担。

  按照招行信用卡网站挂出的公告,招行将为持卡人分担的具体损失为:普卡最高人民币1万元,金卡最高人民币1.5万元(含VISAMINI信用卡)。招行还特别规定,白金卡持卡人在挂失前48小时内发生的全部被盗用损失将由招商银行承担(以本人信用额度为限)。

  需提醒市民注意的是,招行规定的信用卡被盗刷分担损失,但不包括凭密码进行的交易,比如预借现金、电话转账、网络交易等。

  持卡人若发现信用卡丢失或失窃后,应立即到银行挂失,未挂失则不能享受安全保障。

  不过,有业内人士担忧,招行此举措也许会遭遇道德风险挑战,即如果有客户恶意透支,再进行挂失,招行的信用卡风险则有可能难以控制。

  对于业内这种担忧,招行也想出了对策,比如,对于挂失时已发生冒用事件,招行要求客户须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在挂失日后的45日内填妥《招商银行信用卡失卡保障申请表》,并连同相关资料一起寄至招行的失卡保障窗口,招行经过核实无误后,才会按规定给予补偿。

  此外,对于持卡人没在信用卡背面签名导致第三方冒用、持卡人办理挂失手续后,没及时提供银行所需全部受理文件或拒绝协助调查等行为,将由持卡人对办理挂失手续后被冒用之损失负全责。

  记者张彬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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