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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曝光93名“老赖”债务未了前禁止高消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4:45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古伟平)东莞市两级人民法院本月10日发布联合公告,公布93名“老赖”名单,并限令他们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自觉履行债务;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对一些情节恶劣的被执行人,法院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这次执行清案大行动为期3个月,东莞市两级法院规定,所有在市两级法院立案被执行的债务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案件未了结前不得进行明显超出本市一

般生活水平的消费行为,如出入高级酒店、娱乐场所、旅游、佩戴名贵首饰等;不得出境及往返港澳地区;不得投资设立新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一旦违反以上规定,两级法院将视其情节,对该债务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采取罚款、拘传、司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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