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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配钥匙就辞职回头偷书去卖钱 李某被判3个月有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5:0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若凡李旭兵)郑州一外来务工人员偷窃原来工作的书店图书200余本,被判有期徒刑3个月,并被处罚金3000元,4月10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特殊的盗窃案。

  现年20岁的被告人李某系尉氏县大马乡人,初中文化。2003年,李在郑州图书城通达书店谋到一份工作,工作期间李某偷配了一把通达书店的钥匙后,便编造种种理由辞职离

开了书店。2005年10月17日,李某用事先偷配的钥匙接连到郑州图书城通达书店的仓库盗窃,共盗走英语书籍174本,并分别以每本2.5元或3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尝到“甜头”后,当晚李再次来到通达书店盗窃英语书籍28本。不过,这次偷来的书还没来得及出手,李某就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李某在通达书店盗窃的202本图书总价值为2335元。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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