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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堵墙“隔离”了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5:0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这堵墙“隔离”了什么?

  

这堵墙“隔离”了什么?

  

这堵墙“隔离”了什么?
为迫使12户农民再次改建已几经改建的好端端的房子,嵩县城关镇政府在双方未达成任何协议和房屋承租者正在营业的情况下,派出政府工作人员和公安民警数十人,强行在12户农民的房前建起了一道高2.5米、长约150米的“隔离墙”——

  4月5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建在嵩县县城东入口处金城路东段北侧的这堵隔离墙前。墙外是车水马龙的金城大道,墙内是近乎门可罗雀的各家商铺。一位开面馆的女老板向记者诉苦:“这堵墙没拉起来以前,我每天能收入二三百块钱,现在每天只挣三四十块钱!”

  隔离墙的缘起

  嵩县县委、县政府提出年内要办好15件实事,其中之一为“完成老城区综合改造和金城路东段北侧不协调建筑拆迁及建设任务,提升县城出入口形象”。

  为此,城关镇政府于2005年12月19日发出了《关于对县城金城路东段北侧进行改建的通知》,要求“12月30日前,拆迁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建筑必须按规定全部自行拆除”,重新改建为“七层以上楼房”,否则将“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拆迁范围内“不协调建筑”是指该镇新二村12户村民的房屋。

  这12户村民是1974年从陆浑水库淹没区迁出后,由政府统一规划宅基地,自己出资建房安居此地的。历年来,县城多次规划,他们每次都按政府的规划要求改建、装修、美化住房。各家经济实力不等,有建成二层三层的,也有四层的,在大路边一字排开,倒也错落有致,并无“不协调”的感觉。

  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建,这些村民几乎无地可耕了,主要靠出租自家的临街房,或是利用临街房做个小生意,以解决温饱问题。

  住房,是他们的安身立命之本

  如今,镇政府一声令下,要把他们视为“命根子”的住房统统扒掉,而且补偿标准仅为130元/平方米!即使补偿加倍,按现在的行情,这点钱,要重建原来大小的楼房,已是“杯水车薪”,而要扩建成七层以上的楼房,则更是“入不敷出”了。

  因此,从来都积极响应政府号令的村民们,这次“抗令不遵”了。

  “12月30日前”的最后期限早已逾期,双方迟迟达不成任何协议,镇政府没有耐心了,决定“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3月21日下午5时许至3月22日晚11时,在众多有关人员的“保护”下,施工人员加班加点,终于把这堵隔离墙建成了。

  按接受记者采访的两位镇领导的说法,这堵墙有双重功能:一是阻隔了房屋与大路的直接交通,挡住了各家商铺的门面,生意不好做了,房主的态度自会软下来,拆迁的事情就好谈了;二是拆迁的事情一旦谈妥,隔离墙还能当工地围墙用。

  可是,房主们非但没有就范,反而往上级有关部门投诉,认为镇政府此举“属典型的违法行政”,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强烈要求“严格按照中央、省、市人民政府的相关政策,合理合法地解决问题”,“调查该违法行政行为,依法依纪处理责任人”,“立即拆除隔离墙,恢复交通,恢复农民的正常生活”,“镇政府赔偿12户农民和承租人因此而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如此“提升形象”,是耶?非耶?

  据了解,嵩县现有54万人,是国家重点扶贫县,去年全县财政收入刚刚突破1亿元,不少农民的生活还相当贫困。为改建县城出入口这处12户村民的“不协调建筑”以“提升形象”,除了房主必须投入大量资金外(其中不少人家并无恁多积蓄),县、镇两级政府至少还得补贴230万元乃至370万元。

  对于这么个穷县来说,这笔钱不是小数目,花在这样一桩并非燃眉之急的“形象工程”上,财力勉为其难,值吗?

  即使从长远发展的需要衡量这笔钱花得很值,但这种不尊重业主意愿,不按法律和政策办事,靠强建隔离墙迫其就范的做法,对吗?

  这堵隔离墙到底“隔离”了什么?有人一针见血地指出:它拉大了始作俑者与依法行政之间的差距,生生把“民心工程”搞成了“堵心工程”。⑩3

  本报记者郭信周苑海震

  墙内的村民很无奈

  墙外的世界很精彩

  漂亮的楼房落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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