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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不出户 上网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5:24 浙江日报

  本报综合法制日报、文汇报报道 4月11日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网站(www.shezfy.com)开通“网上立案审查”栏目,当事人足不出户便可上网向法院起诉,这在该市法院中尚属首次。对于为打官司因诉讼材料不全而疲于往返奔波的当事人来说,“网上立案审查”栏目的开通,无疑为他们打开了一条快捷便利的诉讼窗口。

  “网上立案审查”开通后,当事人可通过该栏目提交相关诉讼文书和材料,进行初

步审查,并与法院约定接待时间、办理立案受理等手续。网上立案受理的范围为一审普通民事、民商事及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只需点击“网上立案审查”栏目,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通过电子信箱输入起诉状及有关证据材料即可。法院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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