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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7:12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莱芜讯从今年起,莱芜市正式取消农村特困救助制度,建立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市民政局救灾科的同志表示,市里将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今年600万元资金及时发放到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手中。

  2003年,该市将农村低保改为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并将分散供养的五保户纳入特困户实行重点救助,但救助标准低、救助面窄、资金难以全面落实的问题又显现出来。为从

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莱芜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起取消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保障线为年人均700元。同时,建立以财政供养为主的新型农村五保供养机制,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2000元。

  据悉,农村低保、农村五保资金全部由市、区、乡财政按1:1:1的比例分担,取消了村级负担。据统计,农村低保资金和五保资金将近600万元,大大超过往年的投入。同时,建立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封闭运行,保证救助金及时发放到特困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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