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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修成贪官下马 交通系统揪出蛀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7:18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 吴向正 通讯员 曾祥生 张建勇 郑琳燕)日前,北仑区检察院与区交通局联合召开北仑区交通系统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北仑区交通局原局长李如军等人受贿串案的案情。

  去年年底,北仑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发现,在2004年竣工的329国道重大交通工程建设中,北仑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原主任张和平涉嫌受贿,从此案中又挖出涉嫌行贿的北仑

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邹某,并由此人牵出北仑区交通局原局长李如军、北仑区公路管理段原段长陈友福、原副段长顾百敏等人重大受贿串案。

  长期受贿 手段隐蔽

  李如军担任北仑区交通局局长长达10年之久,陈友福、顾百敏担任北仑区公路管理段段长、副段长也均长达10年。在如此长的时间里,三人的主管业务并无大的变化,却和邹某有着长期的“权钱交易合作”。李如军在从1998年到2004年的长达6年的时间里,几乎每年都在收受贿赂,单笔贿赂数额也由3000美元一路攀升到价值27万元的汽车。陈友福、顾百敏等则从1997年开始以各种方式收受贿赂,直到2003年1月陈友福调离公路段。涉案人员李如军、陈友福、顾百敏等人腐败的手段也比较隐蔽,如有的指使他人出面收受贿赂,以“减少风险”;有的以行贿人名义将赃款存在信用社,以留退路;有的则向行贿人出具借条,以借款长期不还的方式收受贿赂,但这些伎俩均被检察机关一一识破。

  招标和施工成问题“节点”

  北仑区检察院反贪局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招标和施工阶段成了出问题的“节点”。

  一是工程招标环节。在交通道路工程的公开招投标中,李如军通过自己对具体项目招标工作的倾向性指示、要求,直接或间接影响各位评委特别是占评委近半数的北仑交通局评委的考评结果,从而达到让行贿人中标目的。对于已确定承包人的工程项目,李如军又利用担任局长的职务便利,向承包人打招呼,要求将项目内的部分业务分包给关系密切者。对于公路段中数量众多的小额工程,陈友福、顾百敏等人则拥有了绝对的发包权,在长达10余年的时间里,他们将公路段的大部分工程长期交给邹某,从而收受巨额贿赂。

  二是工程施工环节。与招标时发放总承包权不同,工程进入建设阶段,分包工作面广量大,没有严格的招投标程序,哪一段工程交给哪个施工队,没有严格的标准。一些公司或工程队为了能拿到工程或拿到好工程,行贿是他们通常采取的主要手段。张和平由于长期参与赌博,欠下巨额赌债,一些建筑包工头看中张手中的工程管理大权,便主动借钱或送钱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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