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小区保安为何集体“出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7:39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记者余建文

  小区保安全都不见了

  3月30日上午,鄞州中心区某小区的业主惊奇地发现,小区里的几十名保安全都不见了,门岗空空如也。事发后,小区物管公司只好从其他小区紧急调来保安顶岗,以免出现小

区管理真空。

  事发小区是个新建的大型高档住宅小区。“歇业”保安们的理由是觉得工资太低,又是超时劳动,要求企业加薪。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周总经理对此解释说,保安原先实行8小时工作制,月薪800元左右,后来根据多数保安的意见,改为12小时值班制,每人工资也涨了一半。“我们小区保安的工资水平在业内并不算低,公司在劳动用工上没什么过错。”周总经理如是说。

  事件过后,大多数保安都走了,物业公司赶紧招募新保安,四五天后小区管理才恢复正常。

  “包时包薪”并不违法

  目前,宁波住宅小区的保安、清洁工等几乎全由外来工担当。近年来这方面的劳动用工投诉呈上升势头。很多员工抱怨工资太低,工作时间长,节假日加班不计报酬等等。去年年底、今年年初,我市住宅小区发生过数起保安、保洁员集体“出走”事件,令物管企业头痛不已。东北来的王先生在城西某小区当了两年保安,最近也辞工了,他告诉记者,当保安虽然比较轻松,但700多元的月薪,星期天也不能休息,一个月攒不下几个钱,干得很没趣。

  对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规处的戚处长说,我们要求企业合法用工,订立劳动合同,保障职工休息权。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用工方式、计算薪酬有多种形式,像小区保安这样较轻松的岗位,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如果像流水线上的工人那样严格实行8小时工作制,一超时就按加班计,反倒不合适了。不过,企业要到劳动部门备案。但是,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怪圈如何破解?

  综合计酬制下的物管企业,近年来一直被不断攀升的成本压力所困扰,特别是住宅小区。江东东柳街道一住宅小区的物管经理告诉记者,物管支出主要是人工费用。最近四五年中,物业收费标准没有提高,但人工工资涨了近一倍。但即便如此,招募保安、保洁员仍很不容易。小区物管眼下已成为员工流动性最大的行业之一。为节省成本,很多小区就想尽办法减少人员,低薪招人,或不与保安、保洁员签订劳动合同,以省下“三金”。

  低工资留不住人,留不住人就管不好小区,管理不好小区物业费就难收……几年来,很多小区物管企业一直在这个怪圈中苦苦挣扎,不少物管企业甚至出现严重亏损局面。业内人士说,这和目前物业收费等级太粗、与实际物管水平不匹配有关。海曙某物管公司的吴经理说,现在的收费标准基本上是按物业形态分的,同一种物业综合服务费都一样,这样,投入多、服务好的企业反而吃亏。据悉,目前主管部门已经在考虑物业分级制度,以营造良性的市场竞争秩序。但愿新制度早日出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