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要离婚七旬老汉起诉 热心法官来帮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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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8:12 广西新闻网 |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周政光 通讯员谢敏 韦爱华)因夫妻感情破裂,经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黄大爷,在要求分割4处房产时,苦于不知如何办,经法官的指点,他终于准备好了起诉材料,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及时立了案。 4月10日上午,74岁的黄大爷激动地握着潘小青法官的手连声说:“你真是一位热心、爱民的好法官!”黄大爷与其前妻雷某于2001年9月因夫妻感情破裂,经法院 判决准予离婚,当时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黄大爷于2002年1月30日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坐落于津头乡某村的4处房产,后因其中一处房产不是夫妻共同所有,法院通知其应另行起诉。黄大爷遂于2006年3月来法院立案起诉分割该处房产。青秀区法院立案窗口经审核其提交的材料后,于2006年4月4日复函通知黄大爷补正材料。黄大爷收到复函后,不知如何补正材料,于是找到立案流程组潘小青法官进行咨询。由于黄大爷已经70多岁,而且存在听力障碍,为能顺利进行交流,潘法官不厌其烦地向黄大爷说明应如何准备起诉的材料。在潘法官的反复讲解下,黄大爷终于将起诉材料准备好了。编辑:黄皓作者:周政光 谢敏 韦爱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