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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奥运假期能否全民共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8:57 温州新闻网

  奥运会期间,可不可以让市民带薪休假专心观看赛事转播?一些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研究课题已经被列入了首批奥运立法需求研究任务单中。(2006年4月11日《北京晨报》)

  北京市在考虑,奥运期间,能不能让北京市民享受奥运假期,带薪休假,专心致志在家看奥运赛事转播。这个消息,当然让北京市民尤其是那些体育爱好者,喜出望外,一旦这个立法被通过,届时,则可以将一饱眼福当成工作,何乐而不为?北京市政府替广大市民

设身处地考虑,北京市民的民意支持率自然不会太低。

  不知道北京以外的其他人看到这则报道后有何感想,笔者的第一直觉是:2008年奥运会虽然冠的是北京的名字,但北京奥运不止是北京一个城市的奥运,北京奥运属于全中国。在考虑为奥运假期立法问题上,立法的主体不该是北京人大,而是全国人大。如果只是北京市人大立法,显然,北京以外的其他省市自治区的居民,到时候工作时间是无法收看奥运赛事实况直播或转播的。

  虽然我不是体育爱好者,对任何体育赛事没有多少参与的热情,但是,这种“一国两制”的做法,是否得体,本人依然持怀疑态度,建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以及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的省级政府和人大,认真权衡其利弊。至少,现在时间还来得及,用不着“亡羊补牢”。一旦北京以立法形式确立了奥运假期。而其他地方的居民享受不到这个假期,引起民怨,到时候尴尬,临时采取补救措施,虽不能说不行,只是没有立法的方式更便捷,更有法理依据。

  也许,有人觉得北京以外的其他省市,没必要跟随北京统一安排一个“奥运假期”。奥运期间,北京市民正常的交通、工作、生活难免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设立“奥运假期”,可以有效缓解交通拥挤状况。而北京以外的地区,则不必为这些现实的问题所困扰,如果放假16天,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势必造成不小的损失。

  我个人以为,“奥运假期”不同于五一、国庆黄金周之类的假期,这些假期,一经确立,便成了固定的例假,每年都要全面共享。而“奥运假期”,属于典型的临时性假期,中国承办奥运会,这是第一次,举办过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下次到哪年才能轮到重新由中国重新承办,谁也不好说。可以肯定的是,二十年以内,这种可能性是不会存在的。几十年的漫长岁月,给全体国民安排这样一个临时性质的特殊假期,想必不该过分吧?

  北京考虑设立“奥运假期”,究竟是参照国外其他国家的做法,还是创立有北京特色的奥运制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北京能立法设立“奥运假期”,则证明“奥运假期”有合法出笼的法理基础。那么,全国人大为什么就不能来个国民待遇,一视同仁给全国公民呢?

  奥运假期,实现全民共享,应该不存在太多困难吧?

  (稿源:红网 作者: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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