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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门口手持酒瓶也犯法 纽约一华裔男子挨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9:0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12日电 在纽约,“醉酒驾车犯法”可谓妇孺皆知,可公共场合饮酒也犯法,则远非大众共知。一位30出头的华人日前在纽约皇后区自家门前的街道上拿着一个打开盖子的酒瓶,结果被当地警方处以罚款。

  据美国《侨报》报道,当事人张先生称,3月末的一天,他和几位朋友在家里喝酒聚餐,听到电视里天气预报要下雨,于是顺手拿着酒瓶走出屋外查看天气。此时,有辆警车恰

好路过这里,警察从车内看到他手里拿着酒瓶,于是便停下车子把他叫住。不明就里的张先生开始还以为警察好心劝他别喝太多了。但是,从车内走出来的警察却不由分说开出一张25元的罚单。

  张先生无奈地说,其实酒瓶只是顺手带出来的,在屋外我根本没有喝酒。不但张先生,甚至连移民美国10多年的老侨,也很少知道纽约市竟有如此严厉的酒法。

  据纽约州立大学社会学名誉教授汉森介绍,一些城市有所谓的“开盖酒容器法”,根据这一法律,在街道上、公园里或者其它公共场所,持有打开盖子的酒瓶或酒杯都属于违法。

  根据这一线索,记者在纽约市政府网站上搜索到所谓纽约市的“开盖酒容器法”,从法案内容来看,只要在大街上等公共场合持有打开盖子的酒瓶,不管里面是空的,满的,还是装了半瓶酒的,也不管持瓶人喝了还是没喝,实际上都触犯了纽约市禁止在公共场合饮酒的行政法规。警察有权对每一位违规者开出最高100元的罚单。这样说来,他们对张先生还算是手下留情了。

  报道称,纽约市对酒的管制还是相当严格的。据统计,仅2002年一年,全市警方就发出了11万7千多张“在公共场合持有开盖酒瓶”的罚单。但仅有30%左右的违规者接到警察罚单后乖乖地寄出支票。同交通罚单一样,大多数纽约人在接到罚单后会在“无罪”一栏打个勾,然后走上法庭和开单警察一争曲直,最终会被法官销单免财。但是,就张先生的罚单而言,法拉盛执业的李律师认为胜诉的可能性并不大。当事人在公共场合持有开盖酒瓶是不争的事实。法官不会因当事人不了解这一法规而认为他没有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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