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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浴场所地方卫生标准征求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9:1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李硕君)足浴场所为顾客准备的足浴盆、毛巾、修脚刀剪、茶具不能有大肠菌群,厕所内有座式便器的浴室必须提供一次性垫圈,宣称具有保健作用的足浴液,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昨天,记者从上海市质监局获悉,由于足浴场所数量呈不断上升趋势,消费者众多,上海刚刚制定了足浴场所卫生地方标准,目前正在征求意见。

  据介绍,征求意见稿在足浴场所的面积、通风、卫生、从业人员素质等各个方面作

出详尽规定。如新建、改建、扩建的足浴场所必须设有足浴区、公共用具消毒间、贮藏室、卫生间、更衣室等,供足浴使用的席位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个;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其进风口须远离污染源,新风量大于30平方米/人/小时。使用分体式空调的,必须在场所内设机械通风装置。

  记者注意到,足浴场所中的卫生条件特别受到关注,规定也最为详尽。如供顾客使用的茶具、拖鞋、修脚工具、直接接触顾客皮肤的毛巾等公共用具应一客一换一洗一消毒,修脚工具数量不低于2套/席位,垫巾、披巾等床上用品应每周清洗、消毒,保持整洁;供足浴用的容器使用前必须保持清洁,使用后必须清洗、消毒,并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使用时应加贴防渗、防破的一次性薄膜;足浴液必须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使用后的足浴液应及时处理,不得重复使用;配备供患足癣等皮肤病顾客专用的足浴用品用具,并单独存放等。

  另外,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也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每2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在为每个顾客提供足浴服务前必须清洁洗手,并使用有效的消毒剂对手部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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