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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家药店“零利润”售药购买对象:低保户及其他困难群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9:23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昨日,贵阳市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为4家药品公司举行授牌仪式,这4家公司下属的6家药店正式开辟救助专柜,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城市居民中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众提供优质低价或“零利润”的常用药品。

  据介绍,首批6家药店分别为贵州芝林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都司路店,大昌隆店,贵州同济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草药分店,贵州一树连锁药业有限公司小河浦江路分店,

延安西路分店,贵州华氏大药房延安连锁有限公司药品销售中心。这些药店承诺为救助对象开辟救助专柜,常用药品供给不少于50个品种。

  根据协议,试点区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身份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城市居民中其他特殊困难群众,低保户须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身份证,到医疗救助定点药店购买药品。购买药品时,一次只能购买3—5天的用药剂量,不得超量购买。购买的药品只限低保家庭服用,不得转卖他人服用。作者:聂毅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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