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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3万元工钱白纸黑字写下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9:36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眭军杰胥欣

  【金陵晚报报道】本报法援热线84686600报道“工程中止了,可我们工钱还没影呢。”30名民工的求助电话引起了金陵晚报法援热线的高度重视,并立即派出记者与律师,赶到板桥某工地为民工维权。

  求助

  发黄的咸肉随着气温的升高,正全方位地渗出油水。看上去变质的、挂在墙上的这块咸肉,是30名民工40天以来的唯一美味。

  满脸愁容的民工老黄笑着说:我们干活一般都是做完了工程,才能结算工钱的。而出来了又不可能带多少钱。没钱买肉,就事先从老家带来腌制好的咸肉,自家杀的猪,不算钱。干活干了40天,工钱一分没见着。如今,大包工头与小包工头之间产生不快,工程被提前结束了。小包工头老朱穿件领口发黑的棉毛衫,外面套着一件泛着油光的西服。他也是民工。“是这样的,大包工头从施工队承包一块业务,然后再分成小块给小包工头做。我承包的是工地围墙和工棚宿舍的建设,找了29个民工,加上我,30个人累计做了40天。”

  起初,老朱和大包工头之间是有一纸协议,其中规定了每米围墙的价格和盖工棚的酬劳。但是,因为换了大包工头,需要重新签订协议,而新大包工头提出的协议让大家没法接受,因为每个民工的每天工钱降低了5元。大包工头说,不干就请走人,随时可以。

  30名民工,总共工钱为3万元整,但是一分还没见影。老朱平常看报纸,懂得维权一说,他拨打了金陵晚报法援热线。

  取证

  本报法援热线立即派出了两名法援记者,和江苏汇丰恒通律师事务所卞弘毅一起赶往工地。

  “有什么东西能直接证明你的说法呢?”老朱手上除了一份自己制作的出勤表,除此没有任何凭证,原本的协议也被新包工头收走了。单凭自己制作的出勤表在法律上是没有什么证明效力的。得找出东西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证明民工的劳动成果,这是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在法援律师与记者的指导下,老朱单独和大包工头做了一次交谈。“老板,我们决定不继续干下去了。上次就说过了”。

  “那可以不签新协议了”。“那工钱呢?你能不能先给我算个账出来,我手下的20多号兄弟来自五湖四海,有的急等着钱给庄稼买化肥呢。我手上有点钱,可以先垫一下的”。

  大包工头答应了。做了多少围墙,盖了多少工棚,七七八八算下来,3万元整。大包工头签字确认。

  协议

  拿到了这纸说明,事情好办了。“你得付工钱。”律师记者向大包工头表明了身份。

  “暂时真没钱。我答应4月15日付清3万元工资。”大包工头想了想,作出了承诺,并白纸黑字写了下来。

  民工互相传阅,是4月15日还。大家高兴。“要是15日不还,咋办?”一个谨慎的民工的提问,让大家又紧张起来。卞弘毅律师开口说道:“既然包工头答应了,大家就应该相信他。对吧?”民工安静了下来。卞弘毅律师转身又对大包工头说道:“你答应了4月15日付工资,我们都相信,为了给民工吃颗定心丸,再加一句约定违约责任的话吧。”

  卞律师建议增加这么一句:每逾期一天支付工资,每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整。大包工头有点犹豫。“只要你到时准时支付工资,这句话是不会产生作用的。”大包工头听后说,好,写。

  拿着这纸约定,众民工宽心地走出了工地。(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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