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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传媒,莫助纣为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9:43 东方网

  怡然作品集打开报纸,形形色色的医疗广告直扑眼帘。比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治疗新突破”、“术后24小时关节疼痛明显减轻或消失”、“两三天后病变部位的活动功能得到恢复”,“有效率100%”“治愈率93.1%”,“只需一次手术,还您终身健康……”。这是浙江省杭州市华夏医院打出的广告。当你患了这样的毛病,久治不愈时,看了这诱人的广告,会不动心吗?果然,先后有38人就被这广告吸引,从2005年7月到11月先后来到华夏医院接受了手术,而结果,给医院送去了25.5万元之后,一次让他们充满希望的

手术带给他们的却是终身的痛苦,不仅没有“健康”“痊愈”,反而不同程度地出现声音嘶哑、咳嗽、恶心等症状,有的患者甚至连生活起居都不能自理了。

  这是典型的虚假医疗广告!目前案件已经移送公安部门,一旦司法机关认定其刑事责任成立,这个华夏医院将可能成为中国因“虚假医疗广告罪”获罪的首个被告。

  其实,虚假医疗广告岂止此一例。比如,把已经怀孕的妇女诊断为“原发性不孕”的长江医院,在法院已经连续受理了三起对他们的告状,并发出司法建议书之后,竟然还在电视台做“治疗不孕症”的广告。一边是电视台新闻在批评长江医院非法行医,一边广告上却一遍遍播放长江医院“圆您孩子梦”的诱人画面与语言,以致上海市政府一位领导说:“这真是莫大的讽刺!”吴兴人先生义愤填膺地责问:“莫大的讽刺何时不再”!

  应该“不再”,实际却一而再,再而三。真要“不再”,固然需要医院的严格自律,工商部门的严格监管,同时,传媒对虚假医疗广告的高度警惕、严防死守,也是极其重要的环节。传媒是各种广告的载体,传媒广告的影响力不可估量。尤其是极度依赖广告开展经营的民营医院,迫切需要借助传媒的社会公信力广而告之,争夺患者。而有些传媒见利忘义,凡是送上门来的钞票不要白不要,所以不管什么广告全单照收,全部刊播,把职业道德、社会责任统统抛在脑后。“八荣八耻”,难道对传媒无效吗?对虚假医疗广告亮绿灯,为赚钱而无禁忌地出卖版面、时段,其实出卖的是传媒人的良心,糟蹋的是传媒的公信力!这和助纣为虐何异?所以有人认为,虚假医疗广告比虚假新闻的危害性更大!

  当然,片面地把传媒当作赚钱机器,要求传媒既要承担社会责任,又要充当企业的角色,被迫把追求经济效益为最高目标,这种评判取向、政策导向,导致了一系列矛盾的产生。不过这种深层次的问题不在此文的讨论范围内。


作者: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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