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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族观念不同 马华指在公共场合适度亲密可接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9:4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12日电 马华妇女组全国主席拿督黄燕燕11日表示,只要是不过份、不极端或不碍眼的亲密行为,情侣在公众场合牵手、搭肩膀都是可以接受的行为。

  据马来西亚《光华日报》报道,她说,每一个种族和宗教的道德观都存有不同的定义,有些行为例如在公众场合牵手,对于某些宗教而言是违法,但是相反的对于另外一些族群而言,牵手、搭肩只是其中一种沟通的方法。

  她说,因此地方政府在执行涉及道德观的规则和法令上,必须小心处理其中的敏感性,不能够以单一的定义对所有人采取行动。

  为此,她也建议政府和相关机构,针对以上的敏感课题作出一个完善的民间调查。

  她也呼吁各界人士勇于表态本身对“公众场合拉手是否犯法”、“行为不检的定义”等等的看法,让执法者听取各种不同的声音,并加以研究。

  据悉,随着马来西亚联邦法院日前裁决地方政府拥有权力制定行为不检点的条例后,已有许多地方政府先后声明要严格取缔公众人士在公共场所的不道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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