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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出生率”为何高于“死亡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9:56 大洋网-广州日报

  广东省工商局昨公布举报商业贿赂电话:020-87512315,欢迎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人员举报。

  2006年,“打击商业贿赂”被列为全国反腐工作的重点。前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将重点打击的矛头直指工程建设、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然而,统计数据表明,2005年以来广州两级法院审结有关商业贿赂的一审刑事案件

却只有6案11人。就此问题,广州中院刑二庭庭长甘正培昨日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记:商业贿赂在医药购销、工程建设等领域非常严重,资料表明,我国仅药品回扣每年就侵吞国家资产约7.72亿元,约占医药行业全年税收收入的16%。为何法院的相关结案数却屈指可数?

  甘:商业贿赂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到成为审判实践中的具体刑事案件,有一个过程。首先,要看这一行为的危害性是否已达到刑事制裁的程度;另外,由于贿赂型案件的隐蔽性较强,给查处、侦查、起诉、审判都带来了一定难度。

  记:具体难在哪里呢?

  甘:比如在证据的收集方面,商业贿赂多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作案时一般没有第三人在场,作案后通常也不会留下较为明显的痕迹,局外人即使有所怀疑,也很难悉知内情。而行受贿双方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往往共同隐瞒相关情况。同时,商业贿赂的手段更加隐蔽,常常披着“技术服务费”、“咨询费”等貌似合法的外衣出现,这给发现和侦破带来很大的困难。去年,我国加入《联合国反腐公约》,中央也将打击商业贿赂列为反腐工作重点,这一切都促使整治商业贿赂成为打击重点。

  学界:反商业贿赂立法有待完善

  北京大学法学院一位江姓博士认为,我国目前对于反商业贿赂的立法还有待完善。我国打击商业贿赂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刑法》。但《刑法》在商业贿赂的概念、要件的界定等方面,还不是很明晰。虽然有《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但并不能供刑事审判采用。我国已批准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但按照该公约要求的法律修订工作还在进行中。

  南开大学程宝库教授则建议,制定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集刑事、民事、行政责任于一体,在一部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中对不同程度的商业贿赂行为规定不同的法律责任,使归责时有法可依。

  打020-87512315举报商业贿赂

  举报商业贿赂有奖

  本报讯 (记者汤新颖 通讯员胡燕妮)广东省工商局近日出台《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省打响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该局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人员投诉举报,对有功人员将予以奖励。

  此次整治的重点领域和行业是: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行业。重点查处以下行为: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采用财物或假借促销费、广告费、科研费等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行贿行为,以及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受贿行为。

  省工商局举报电话:020-87512315、85587217;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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