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开庭 妻子当庭喝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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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09:59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王俊)广州市番禺区的阿丽,闹离婚时多次要自杀,甚至在离婚案开庭时也带着毒药准备自杀,幸被法庭制止。法院第一次判不准离婚。因查出患有生育疾病,她在第二次离婚案时同意离婚。 阿丽和赵强原是同事,随着感情升温,两人在1995年9月结婚。甜蜜生活持续了一两年,矛盾就凸现了:由于赵强的父母与他们同住,阿丽常与公婆出现摩擦,赵强又向着父母 。阿丽婚后迟迟没有怀孕,公婆的闲言碎语也多了起来,小两口也常争吵。后来,夫妻双方要闹离婚。阿丽觉得人生失去意义,曾三度采用喝农药、割脉、烧炭等方式自杀,幸被他人及时阻止。阿丽的行为也让赵强的精神状态极度紧张。2005年初,他向番禺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开庭时,阿丽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她说,她和赵强是有感情的,赵强之所以要和她离婚,是受他父母逼迫所致。说到激动处,她称“要离婚的话我就死给你看”,并拿出一瓶汤要往口里灌,被及时制止。法庭查明,这瓶枸杞叶汤是用农药泡过的。 去年6月,一审判决,鉴于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法院不准离婚。今年年初,赵强再次提起诉讼,称半年多来双方互无联系,形同陌路,感情已破裂,请法院判令离婚。 索要30万心灵受损费没被支持 就在第一次官司判决后不久,阿丽到医院体检,结论是输卵管闭塞。阿丽这次在法庭上很干脆:如果赵强以感情破裂为由要离婚,她不同意;但如果赵强以她无生育能力为由要求离婚,她就同意。她还表示,离婚对她的身体及精神损害极大,赵强应补偿给她精神伤害费、心灵受损费30万元。 鉴于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准予离婚。对于阿丽要求补偿30万元的要求,因缺乏事实依据,法院没有支持。(当事人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