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庆典抽大奖?骗财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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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10:2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法院判黄某犯有合同诈骗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 本报珠海讯(记者陈治家通讯员赵凌、刘天然)昨日,记者从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市迄今为止最大的以公司中奖为名四处诈骗团伙日前在该院受审,主犯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其余17名从犯分别被判处一至两年有期徒刑。 2004年7月,黄某通过中介购买了珠海澎瑞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2004年9月至12月期间,黄某纠集3人共同出资,以“庆祝澎瑞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立周年大庆”举行有奖刮刮卡活动为由,向全国各地邮寄中奖刮刮卡诈骗钱财。 随后,黄某在福建莆田“地下工厂”印刷了大量传单、中奖刮刮卡,卡上的中奖号码均为一等奖,奖品均为价值15万元的轿车一辆,还购买了《中国企事业名录》等书籍及手机、邮票、信封、胶水和他人的提款卡、存折几十个,并叫他人将澎瑞公司的宣传单、刮刮卡装入信封,将《中国企事业名录》上的地址、姓名打印在信封上,从珠海寄向全国各地。信件寄出后被告分别纠集多人在中山市三乡镇和福建安溪县设立所谓的兑奖点负责找人接听电话。 接到各地的回音后,黄某等人称,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拍卖费、公正费、过户费、手续费等费用后,才能将奖品转变为现金汇兑到账号上,由此骗取被害人张某等26人总共人民币38.6万多元。受骗者被骗最多的达7万多元。 2005年1月至3月期间,黄某再次以某集团公司“迎新春十周年庆典活动”为由,按上述方法设下了第二个骗局,骗取人民币4200元。 诈骗案发后,主犯黄某于2005年4月11日被抓获归案,其余17名从犯先后被抓获归案,另有两人另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