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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竟与不满14岁的女孩“结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10:59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宁波晚报讯明知女孩不满14岁,可眼看着送出去的几万元彩礼要不回,就搞了个所谓的结婚仪式和女孩同居。这起匪夷所思的案件经江东区检察院起诉后,法院近日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周某被判犯有强奸罪,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

  23岁的周某是安徽濉溪县农民,去年9月在老家时,通过媒人说媒,认识了一名叫小丽(化名)的女孩。可当周某家人在陆陆续续地交给小丽父亲几万元的彩礼后才得知,小丽

未满14岁。此后,周某欲向小丽父亲要回彩礼,可小丽父亲就是不给。周某一家这才慌了神,他们向律师咨询,问能不能替小丽变更年龄,从而达到结婚目的。律师明确告诉他们这不可能。为防止人财两空,去年10月,周某家人在家中办了几桌酒,放了几串鞭炮,举办了所谓的结婚仪式。随后周某与小丽同居,并带着小丽来宁波打工,暂住在福明街道邵家村。

  小丽对这门“婚事”并不愿意,她曾明确告诉周某,自己并不想现在嫁给他,可等成年以后再考虑。但周某不同意,他说到那时小丽早就变心了。来到宁波后,小丽偷偷跑掉过几次,最后忍无可忍向警方报了警。

  周某被抓获后,办案人员曾问他难道不知道与小丽同居是犯法的?周某说:“我们给了她钱,钱又要不回来,所以没别的办法。”

  这么小的孩子,当父亲的怎么舍得把她嫁出去呢?小丽向办案人员反映的一些情况令人吃惊。小丽说,当时媒人来向她父亲提亲时,她在隔壁房间偷听了他们的对话,媒人说:“赶紧把小丽嫁了,你可以得到一笔钱,自己再去娶个老婆过日子。”不仅如此,小丽还向办案人员反映他父亲还曾强奸过她,次数已记不清了。真有这样的禽兽父亲?我市公安机关为此去小丽家乡进行过调查,可小丽父亲和那个媒人已外出打工,不知去向。(姜恒 洪光彩 简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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