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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应否屏蔽手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11:01 南方新闻网

  公共场所应否屏蔽手机

  有市民称此是侵犯通信自由,记者发现屏蔽装置可轻易买到已有企业个人使用

  ■百姓话题

  本报讯(记者杜雅文)本报本周一曾报道,深圳有关部门在研究是否要在考场等公共场所安装手机屏蔽装置的问题。近日有不少市民拨打本报热线发表看法。有市民提出在电影院、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安装手机屏蔽装置,是对通信自由的侵犯。

  前日,有市民提出应该允许在考场、加油站、需要保密的会场等特定场所使用安装手机屏蔽装置,但也有多位市民指出,电影院、图书馆、医院等公共场所安装这种装置是对大多数人通信自由的粗暴干涉。“手机信号屏蔽是一种消极保密的措施。”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实际已经有企业或个人在公共场所使用手机屏蔽装置。在位于深圳科技园的一家公司,记者看到了他们生产的手机屏蔽装置,其产品既可用于个人,也能用于企事业单位。其中一款个人使用的装置外形就像手机,该公司负责人将它放在桌子上,记者的手机立刻没了信号,用固定电话拨打该手机听到的则是“您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这些装置的价格在数千元,目前已有不少公司和个人购买使用该类装置,在卡拉OK厅等场合使用。据称不仅可以屏蔽信号,还可以防止被追踪定位。

  即日起,本报联合奥一深圳(www.oeeee.com)就手机屏蔽装置是否应该在公共场使用展开网上调查,并继续开通热线83325000,欢迎市民参与。

  观点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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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场应屏蔽手机

  王先生(某手机屏蔽装置生产公司负责人):手机与手机屏蔽装置就是“矛”和“盾”的关系,有矛就肯定有盾。目前的手机屏蔽装置市场鱼龙混杂,需要行业技术规范,但已有公司比如我们已经有相当成熟的技术,并取得多项国家专利。我认为在监狱、法院、考场等公共场所,安装使用这一装置应该已经形成共识,不需要再讨论要不要安装,而是要讨论怎样安装,怎样鉴别合格产品。

  弹

  突发情况报警都不行

  金焰(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手机屏蔽装置能不安装就不安装,否则会侵犯他人通信自由。假如允许大家购买使用,那有人带着屏蔽器满街跑,岂不是严重影响到其他人通信?文明使用手机是一个社会公德问题,不应该强制屏蔽他人手机信号。假如我看电影,家里有急事找不到我怎么办?电影院有突发事件岂不是报警都不行了?所以我认为,公共场所安装手机屏蔽装置应慎重。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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