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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能否小区内完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11:01 南方新闻网

  垃圾分类能否小区内完成

  有市民提出上述建议,梅林一村已实行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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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唐洁)我们经常会把家中垃圾用塑料袋一装,扔入小区垃圾桶。本报“循环经济之循环生活”专题展开后,近日有一位张姓市民来电说,每个居民小区每天要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他建议小区管理处设置垃圾分类回收桶,市民从我做起,在小区里展开垃圾分类投放。

  梅林一村是深圳最大的居民小区之一,实际上,这个小区已经从1998年开始进行垃圾分类回收。记者在梅林一村10区看到,在该区门口的保洁房里,并排放着绿、白、黄三个垃圾箱,绿色的用于投放可回收垃圾、白色的用于投放一般的生活垃圾、黑色的用于投放有害垃圾。

  梅林一村管理处主任杨华告诉记者,尽管管理处定期对居民进行培训,哪些垃圾可以回收,哪些垃圾不可以回收,还同时发了一些介绍的小册子。但是,仍旧有部分居民不能做到垃圾分类。有些居民可以从31楼(最高楼层)把垃圾放到垃圾桶里,但还是不能真正将垃圾分类处理。据管理处调查发现,这部分人群集中在家政人员以及老人中。

  令管理处最为头疼的是,回收而来的电池不知道送到哪里去?最后,只有和其他垃圾混在一起。杨华还认为,现在深圳市的回收公司数量是8家,觉得少了一些。有市民昨天来电建议政府能够对从事循环经济的企业进行政策上的倾斜,比如税收、人事入户等。

  目前,深圳市“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已经完成了,而且也通过了评审。杨华希望政府有关部门针对具体问题,比如垃圾分类回收等做一些强制性的措施和指导。他还提出,社区里面或者建筑物里面有一个中水系统,有的在建筑设计的时候就有,有的没有。那些雨水都可以循环来用,可以拿去浇灌社区里的绿地。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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