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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类药品药店禁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12:21 红网-三湘都市报

  本报4月11日讯(记者 胡忠民 实习生黄磊)今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品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放射性药品、疫苗等8类药品将禁止在零售药店销售。记者今天从长沙各大药房获悉,这8类药品均已下柜。

  据省药监部门介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了这8类药品的具体名单,其中有麻醉药品18种、第一类精神药品6种、蛋白同化制剂70种、肽类激素品种6种、药品类易

制毒化学品4种,禁止销售品种也包括这些药品可能的盐、单方制剂和异构体。

  除用于紧急避孕的药物外,米非司酮、天花粉蛋白、米索前列醇等6种用于终止妊娠的药物也被列入禁售名单。

  用于医学诊断或治疗含有放射性核素的药品和制品,包括用于制备放射性药品的放射性核素发生器和非放射性药盒、永久植入体内的放射性制品及体外放射免疫分析试剂盒;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均在禁售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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