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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办养老院可享政策资金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14:12 南方日报

  《民办福利机构优惠暂行办法》年内出台

  社会办养老院可享政策资金优惠

  不少企业已表示有投资意向

  本报讯(记者/刘丽)深圳市计划将市老人颐养院交由民间机构管理,通过招标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提供养老服务!昨日,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深圳将逐步推进社会福利机构民营化、社会化进程。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福利机构,深圳将于年内出台《民办福利机构优惠暂行办法》。

  2010年深圳老年人口超50万

  “到2010年,深圳户籍老年人人数预计超过20万,加上非户籍常住老年人口,在深圳居住生活的老年人将超过50万!”据深圳市民政局统计,截至去年年底,深圳市有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约9.8万,约占户籍人口总数10%。

  据有关社会学专家预测,到2010年,深圳60岁以上的户籍老人数量将超过20万,而这一数据尚未包括退休后随子女来深圳长期居住的非深户籍老人。事实上,非户籍老年人占深圳老年人口比例超过60%。这就意味着:到2010年,在深圳长期生活的老年人口总数将在50万以上,届时深圳将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问题将日益凸显。

  深圳市民政局去年所做的“老年人生活及需求状况调查”结果显示:9.4%的老年人表示愿意进养老院养老;已在养老机构中生活的老人,有92%表示他们是自愿选择养老机构养老的。按此比例推算,到2010年,至少有5万老人愿意进入养老院养老。

  全市养老机构床位不足3000张

  “深圳养老机构的总床位数不足3000张!”据介绍,深圳目前共有养老机构26家,这26家养老机构的总床位数不足3000张。

  记者还了解到,深圳26家现有的养老机构中只有一家是民办的,其余25家养老机构都由政府包办,在组织上、经费上对政府有很强的依赖性,管理服务水平相对滞后。

  大部分政府办的养老机构习惯了行政指令,习惯了“等、靠、要”,缺少主动寻找服务市场的意识,难以适应养老服务市场的变化。由于缺少市场意识,深圳大部分养老机构都存在环境差、设施差、服务差的问题,以至于养老机构入住率不足40%。据悉,深圳市政府每年都对养老机构投入大量资金,自从深圳福利彩票设公益金之后,政府还对每个敬老院一次性投入150万元。但即便在这样的情况下,各养老机构大多仍处于亏本经营状态。

  “这意味着深圳的养老机构,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不能满足深圳老年人口养老的需求。”几位参与“老年人生活及需求状况调查”的社会学专家这样表示,他们同时建议深圳加大福利机构社会化进程,将市属养老福利机构推向市场,实行“公办民营”。

  政府已成立专门招投标中心

  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深圳计划将市老人颐养院交由民间机构管理,在保证国有资产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招标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提供养老服务,推动各区、街道养老机构民营化,政府对转制后的养老服务机构以购买服务和政策优惠等方式进行扶持。同时,为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该局还将制订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的优惠政策,推动各区、街道养老机构民营化、社会化进程。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民办福利机构优惠暂行办法》将于6月提交市政府,争取年底前出台。相关优惠主要包含政策优惠和资金资助:如社会力量举办公益性社会福利机构,可享受在土地使用、税收减免和水电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资金资助就是民办福利机构同样享受政府资金和彩票公益金资助的“民办公助”政策,养老机构为民政对象中的孤寡、五保老人、优抚对象以及生活困难、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服务,政府将支付费用。

  对此,深圳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民政部门应舍得牺牲本部门的利益,主动从福利事业中退出,为社会成本进入社会福利领域让出空间。养老机构民营化有利于调动社会积极性,降低行政成本,民营养老机构在用人、分配机制上都引入竞争,可为养老机构提供后劲和活力,最终得利的还是困难群众。同时,鼓励一部分有房产的下岗、失业人员,利用自家房产创办社会养老机构,还可帮助解决这部分人的就业问题。

  对于福利机构民营化,民间资本正“跃跃欲试”。据介绍,自提出福利社会化的概念以来,已经有不少企业表示有投资意向。为确保企业投资的公开公平,政府专门成立了招投标中心。

  委员建议

  政府应支持社会力量办养老事业

  在最近结束的深圳“两会”上,深圳市政协委员陈耀辉建议政府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事业。

  陈耀辉认为,深圳市老龄化的趋势逐年提高。由于“空巢家庭”及“四二一”模式家庭的大量涌现以及社会对养老观念的改变,进养老院(敬老院或福利中心)养老送终已经成了许多家庭和老人的迫切需要。但深圳的养老机构目前普遍存在设施条件比较简陋、服务水平特别是医疗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使许多老人不愿到养老院养老。

  因此,他建议深圳市政府利用社会力量包括私营经济财力,兴建一两所高档次、高水平、环境优美的养老院,填补这方面的空白。同时,市、区政府制订措施,对社会力量包括私营财力兴办的养老院,给予适当的政策优惠和支持。“因为兴办养老院并非一定要盈利,这主要是一项有益于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的慈善事业,从各地经验看,政府给予一定政策扶持是必要的。”

  链接

  北京

  5年内四成养老院床位属民营

  2006年2月,北京市民政局表示,今后5年内,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将翻一番达到5万张,实现每100名老人拥有床位2.3张。其中,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床位争取发展到总量的40%。

  到去年年底,北京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到192万人,预计到2010年将达到221万,占总人口比重13.2%。

  去年,北京出台政策对民办福利机构给予资助:凡是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兴办的福利机构,只要符合标准,每床每月可获得50至100元的政府资助。

  据介绍,2005年北京符合自主条件的社会办福利机构共83家,其中养老服务机构77家,残疾人福利机构6家,资助总金额518.6万元。其中,获得资助资金最多的养老院得到40万元。除补助资金外,社会办福利机构,可在用水、用电、税收方面获得优惠政策。

  无锡

  民办养老院政府最高补助50万

  2006年3月,无锡市财政局有关人士透露:今后利用民间资金兴办养老院,将能获得政府财政给予的补贴,最高补助额度可以达到50万元。

  目前,无锡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达75.39万人。根据有关政策,无锡市市级财政今年起将在预算内安排资金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进行相应资助,同时各区级财政也将按不少于20%的比例予以配套,每家养老机构的补助最高限额为50万元。

  据介绍,补助资金被要求必须用于养老服务设施、设备的建设和完善,且设施投入运行后,5年内不得改变养老福利服务性质。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可以确保到2010年,全市养老床位不少于1.8万张,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2张。

  图:

  对老人家来说,孤独也许比贫穷更可怕。本报记者何俊摄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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