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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良行为将被记录在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15:01 深圳晚报

  我市将采取五项措施 防止拖欠建筑工人工资

  企业不良行为将被记录在案

  本报记者彭森报道昨天,市建设局局长李平走进深圳电台“民心桥”节目,就建设领域内拖欠工程款清理与市民交流。李平透露,我市将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清欠工作,这

个时间比建设部要求提前半年。下一步,我市拟出台五项措施,建立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

  截至3月底,我市的714个拖欠项目、31.38亿元拖欠款,已完成清欠项目665个、完成清欠额31.02亿元,清欠比例为98.86%。

  关于建立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李平说,市建设局将采取五大措施:一是抓紧制定出台《深圳市预防和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办法》,《办法》已起草完毕;二是全面实施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将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作为入选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重要条件;三是加大不良行为记录办法的执行力度;四是大力推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抓紧起草《深圳市建筑劳务分包条例》,规范建筑工人工资担保、认定、发放等程序,明确基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清出机制;五是进一步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查处有拖欠工人工资投诉企业。

  在李平与被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互动过程中,还引出了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即部分拖欠工程款现象是由施工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垫资建设、超资质建设等行为导致的恶果。李平告诫施工单位今后应避免违规操作,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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