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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孕妇“拍照存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16:17 南方日报

  解放北路某医院保安怀疑3名女子盗窃

  扣留孕妇“拍照存底”

  报料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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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袁丁实习生/黄庆海高靖)只因被怀疑偷东西,怀孕已6个月的陈太太(化名)昨日在解放北路某医院的保安队办公室里被扣留了40多分钟,期间不仅被人扇了一耳光,居然还被强迫拍照。而据法律界人士透露,目前保安越权执法甚至动用私刑的情况较为普遍,保安队伍里的部分人的法律意识亟待增强。

  看感冒却遭扇耳光

  昨日中午,有读者向记者报料称,解放北路某医院的治安队员因为怀疑3名女子有盗窃嫌疑,将3人全部扣留在办公室,其中一名女子还有孕在身。昨日下午,记者找到了当事人陈太太(化名)。

  据陈太太介绍,自己昨天上午去该医院看望朋友,同时做了一下感冒检查。上午11时左右,当她走出医院大门准备回家时,从医院里突然跑出几个大汉将她拦住,要她跟旁边两个不认识的少女“一起回医院谈一谈”。

  这几个大汉把陈太太等3人带到医院三楼一个挂着保安队牌子的办公地点后,先把陈太太拉进了办公室。陈太太询问到底出了什么事情,一个男子冷冷地说:“什么事情你自己知道。”接着便要陈太太交待自己与外边两个少女的关系。陈太太回答说互相不认识,却换来对方的一记耳光。“大概他们看我肚子已经很大了,后来就没再动手,但就是不让我走。”

  据称还有两少女遭殴打

  在被扣留期间,陈太太看到走廊里还有几个人在询问另两名少女,甚至有人用塑胶棍敲打两人,两个少女吓得直哭,但是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只是有男人说“这几个女的是小偷”。

  大概过了四五十分钟,有人来到办公室用相机给陈太太拍了一张照片,接着便告诉她可以走了。陈太太连忙跑出医院,用手机向丈夫哭诉了自己的遭遇。“我走的时候那两个女孩子还被扣在那里,我老公听说之后就打110报警了”。

  记者随后到事发地所属的三元里派出所查询。民警表示,中午的确接到过一个医院保安打人的报警,派出所已经派巡警前去处理了,处理结果不方便透露。

  有保安承认没证据也照相存底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事发医院并先后找到了保安队办公室和医院保卫科。两单位的工作人员均称绝无此事。不过保卫科承认的确有人报警说保安打人,下午曾有警员来调查,但是并没发现有违法现象。

  然而当记者假称曾在医院被盗,向一名站岗的保安“诉苦”时,保安的说法却大不一样。他告诉记者,今天上午医院保安的确抓到了“3个女的”,但是“没有证据,只好都放了,公安都没通知”。记者连忙表示自己认得小偷的样子,询问是否有资料可以供辨认,该保安表示,每次他们抓到嫌疑人,即使没证据要放人,走之前也会给其照相存底,以备查询。他还建议记者去保安队查一查。

  扣人、打人、照相全属越权

  扣人询问近一个小时还拍照留底,期间还有打人嫌疑,保安真有这么大的权力吗?记者带着这个问题咨询了法律界人士。

  广州百科律师事务所的黄建水律师告诉记者,保安动手打人肯定是不对的,就算公安机关也无权打人。保安只是单位聘请的保卫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工作人员,没有执法权,更无权扣人。

  按正常法律程序,如果保安发现犯罪嫌疑人,应首先向公安机关报警,而不是私自扣留。而且对嫌疑人拍照留底也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隐私权。

  黄律师还表示,发生此类事件,受害人首先应向医院进行交涉,医院应承担单位辖下人员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失。如果保安真的打了人而且伤势较重,医院还应承担受害人的医药费等。

  市人大代表、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朱永平律师则告诉记者,目前单位保安尤其是超市保安私自打人、扣人的事情层出不穷。其实法律早有明文规定:保安没有执法权。但是保安队伍成员良莠不齐,有的人法制意识相当差。此外,无论是保安和市民,都难免有一种“戴了大盖帽就可以执法”的潜意识,结果是保安违法不自知,市民受了委屈也不申诉。“要消除‘大盖帽’意识,市民要勇于维权。”朱永平说。

  (报料人:肖先生奖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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