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洗车工辞职被“扣证扣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17:01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记者刘文钊报道:一名外来工想辞工走人,可是身份证、“血汗钱”却被公司扣押,没有身份证又找不到工作,身无分文还寄人篱下的他每天度日如年,急盼事情能早日解决。22岁的连先生来自陕西渭南,去年9月份第一次出远门来汕头找工作,通过市人才市场在一家洗车公司找到一份上门替人洗车的工作,当时该公司口头许诺“包吃包住,每月包底600元工资”的待遇。一到该公司金涛分店上班,连先生便被要求将身份证交给公司暂时“保管”。连说,公司对身份证管得很严。有一次他有事要用身份证,公司还派人盯着他,事一

办完又将身份证拿回去。“每天凌晨2点就必须出外上门洗车,直到第二天中午11点,每天大约要洗40多部汽车,而且三天之内还必须上一次白班(中午11点后)和一次晚班(下午5点至晚上9点)。每天工作时间平均要超过10个小时。”连先生说,就在他辛辛苦苦干完第一个月后,却被告知要扣押第一个月的工资。之后,每月的工资都会被公司扣去100至200元,管理人员说是保障金和伙食费,等扣到1300元就不用再扣了。公司发的两套工作服也要扣200元。今年春节,连先生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公司方面称人手不够,没辞成。连先生最终于今年3月底向公司辞职。他说,结算工资本来有900多元,而等他在工资单上签了名,最终拿到手的才100多元。连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2月份,有一次因身体不舒服向公司请假,但公司却不批准。于是他坚持上班,到洗剩下20多部汽车的时候,由于肚子实在是痛得受不了就没有继续洗。今年1月发工资时,发现工资被扣去500元,他去找公司问清楚,公司方面称300元是扣他还没洗完的20多部汽车的工钱,但其他200元却说不清楚。他2月初曾打110报警,接警的同志告诉他,此事应该向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反映。最终珠池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受理了此事。前天下午,记者致电该洗车公司,一位自称姓张的小姐说,公司跟连先生签有劳动合同,合同期大概要到今年11月份,公司扣身份证是为了统一保管,目前公司已经与连先生结清工资,并曾通知连先生到公司人事部门去领身份证。连先生却告诉记者,他曾往该公司的人事部门去要回身份证,但工作人员称要经理签字同意才能拿;他去找经理,经理却推说找人事部拿就行,双方互相踢皮球。目前,连先生暂住于老乡的出租屋,到外面找工作时,因没身份证而处处“碰壁”。记者就此事电话询问珠池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有关人员称此事已经在调查处理中,目前已与该公司的老板取得联系,并正协商解决办法。相关链接:《汕头经济特区外来劳务工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务工收取用工定金、保证金、抵押金。违者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对用人单位按收取的人数处以每人一百元至五百元的罚款。用人单位不得收取劳务工的《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作为保证物或抵押物。违者由公安部门责令退还,并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责任人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每月支付劳务工工资的日期,并以贷币形式支付足额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