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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走私香烟案在湛江开庭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21:43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4月12日电(简陈明 丁永平)涉嫌偷逃税款总额达2亿多元的“1·31”特大走私香烟案,4月12日在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了解,这是1998年湛江特大走私案以后最大的一起走私案。

  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经依法查明,从2000年至2005年期间,黄桂通、莫培兴等26名被告人分别逃避海关监管直接走私香烟入境或直接向走私分子购买香烟,共计偷逃国家税款2亿

多元。

  2005年1月31日,这起特大走私案的成员被湛江海关缉私警察抓获,目前该案已经侦查终结。据了解,这起案件的各个走私犯罪团伙分别采取了股份制的管理模式和家族、亲戚好友的团伙结合方式走私香烟,走私组织严密,各环节分工明确,环环相扣。自2000年以来,他们从越南通过海上偷运红双喜、万宝路、万事发、特美思、雪加龙、爱喜、“555”、“520”等品牌的走私香烟一大批,所涉及的区域范围有广东、广西、福建、浙江的10多个市县。

  湛江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黄桂通、莫培兴等26名被告人无视国法,大量走私香烟,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普通货物走私罪对黄桂通、莫培兴等26人依法提起公诉。

  据了解,由于这起特大走私香烟案涉及的人员多,案情复杂,预计这起特大走私香烟案开庭审理需要一周时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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