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年均流动率达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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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04:42 深圳特区报 |
员工年均流动率达30% 市政协委员建议规范非公企业用工行为 【本报讯】(记者杨丽萍)非公有制企业内部的劳务工平均年流动率高达30%左右,不仅如此,劳动用工不规范的问题也较突出。昨天,市政协副主席余晖鸿、钟晓渝率队来 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新时期深圳非公有制经济劳动关系调整进行调研,建议大力推行政府、企业和员工的三方协调机制,规范非公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黄造基在向政协委员汇报时说,深圳现有600多万劳务工,这些劳务工来自全国各地,大多属“有工来、无工去”的类型,绝大多数都是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流动较为频繁,据统计,非公有制企业内部的劳务工平均年流动率为30%左右,远远高于其它类型企业的员工流动率。同时,非公企业的劳动用工行为不规范问题也较突出。 政协委员们在调研后认为,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健全劳动关系的法律体系,特别是适用于非公有制企业的可操作性法规,规范非公有制经济劳动用工行为,同时,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大力推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促使越来越多的非公有制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