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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欠条”法院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04:46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苏政小强记者徐建)被告因不正当关系被妻子知道后欲结束这种关系,却被原告要求写下一张5万元的欠条才能了事。4月3日,宁国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的一起案件。

  原告丁某(女)离异后赋闲在家。2004年11月,丁某与被告邵某在打麻将时相识,以后逐渐发展为非正常男女关系。当这事被邵某的妻子知道后,邵某决定与丁某分手。

  2005年5月25日下午,丁某打电话把邵某叫到她家,以割腕自杀逼邵某写了一张5万元的欠条。

  不久,丁某找邵某要其还所写欠下的5万元,邵某没有答应,丁某便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必须有充分的证据。从邵某出具给丁某的欠条上看,邵某既然是借钱理应出具“借条”而非“欠条”,但邵某出具的偏偏就是“欠条”,不符合情理;丁某将邵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还款,却拒绝陈述借给邵某的5万元钱的来源,就更不符合情理,据此,法院驳回丁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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