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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0多年收取近14亿元 物价局:从未批过燃气初装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05:3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据新华社广州4月12日电近来,关于燃气初装费的存废之争成为广州市民的热点话题。记者12日采访了广东省物价局,该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从未批复过此项收费”,至于是否取消该收费,目前正在研究之中。

  记者了解到,尽管未获批准,但目前广东各地都在收取燃气初装费。收费标准大都在3000元左右,也有地方收费高达4000多元。

  广东省物价局的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省物价局从来没有批过管道燃气初装费,而且初装费也不属于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各地收取的管道燃气初装费是各地自定的,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省物价局将予以清理整顿。”

  广东省物价局的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尽管公共基础设施收费问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但出台或取消相关收费政策都需要科学论证,目前对这笔费用该不该收,该收应如何收等问题都在调研之中。

  据了解,广州市从1987年开始收取燃气初装费,目前广州居民有管道燃气用户70万户,经初步估算,广州市煤气公司10多年来已收取燃气初装费近14亿元。

  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认为,燃气初装费本来就不应该存在。因为发展商在计算房屋成本时已经把水电、煤气等配套设施的安装费用计算在内,不应该在房价外另行收取。朱列玉认为,物价部门未批准,煤气公司却敢于收费,是政府部门不作为的体现。

  据了解,燃气初装费收费在其他省市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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