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奖励标准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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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07:10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王量迪通讯员黄剑波)宁波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奖励资金标准实施意见前天出台。今后,凡误捕后放生国家一、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单位或个人,最高可获6000元奖励。 据调查,我市沿海海域有各类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20余种,其中属国家一级保护的有中华鲟、白鲟、鼋、白鳍豚、中华白海豚5种。 新制定的奖励标准实施意见规定,误捕后活体放生的国家一、二级大型水生野生动物,奖励3000元至5000元;误捕后死亡的国家一、二级大型水生野生动物,主动上交渔政部门处理的,奖励2000元至4000元;误捕后活体放生的国家一、二级小型水生野生动物,奖励1000元至2000元;误捕后死亡的国家一、二级小型水生野生动物,主动上交渔政部门处理的,奖励300元至1000元。若误捕后的国家一、二级大型水生野生动物,经救助后活体放生的,在上述奖励标准上再适当加奖500元至1000元。 同时,若发现违反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制止或举报有功的奖励300元至500元。目前,市海洋与渔政执法支队已开通了热线电话:87355958(白天)、87679580(夜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