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下月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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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07:54 潇湘晨报 |
据新华社电4月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3号国务院令,公布《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下称条例)。该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 过去在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中一直把杀灭钉螺作为主要措施,现在的条例提出重点加强对人、畜粪便的管理。同时,杀灭钉螺仍然是血吸虫病防治的重要措施之一。条例明确了政府对血吸虫病病人的救治责任:国家对农民免费提供抗血吸虫基本预防药物,对经济困难 农民的血吸虫病治疗费用予以减免。因工作原因感染血吸虫病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对未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的人员因防汛、抗洪抢险患血吸虫病的,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解决所需的检查和治疗费用。国家对家畜免费实施血吸虫病检查和治疗,免费提供抗血吸虫基本预防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