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遵路“1·06”交通肇事案——驾驶员被批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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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08:53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4月12日,记者从崇遵交警一大队获悉,四川籍客车驾驶员何德元因在重庆至遵义高速公路上交通肇事造成2人死亡,日前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此人因此成为崇遵公路开通以来第一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 1月6日,崇遵高速公路汇川区境内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事故,一辆车牌为川R/14456的四川大客车在通过路面结冰的“风火墙”大桥时发生事故,导致该车冲到对向车道仰面翻倒 ,当场造成车上两名男童死亡,10余名乘客受伤(本报曾报道)。在事故中当场死亡的两名男童是小哥俩,他们的父母在广东打工,由奶奶随车护送哥俩到广东过春节。交警部门通过调查认定,客车驾驶员何德元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涉嫌犯交通肇事罪。4月6日,检察机关批准对犯罪嫌疑人何德元执行逮捕。作者:吕兴 朱振 唐正平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