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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汉踢碎警车玻璃 因抗拒执法被判妨害公务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09:0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马芸)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接受调查,岂料在被民警带入警车后,竟在车内反抗,飞起一脚将警车的后挡风玻璃踢碎。日前,经青浦检察院提起公诉后,金正刚因抗法受到刑事处罚。

  去年5月4日凌晨2时许,民警依法对涉嫌非法拘禁的一辆面包车内的相关人员实施传唤,金也在其中,警察出示了警官证表明身份。然而,金正刚由于之前喝了些酒拒不予以配

合,民警只得将其戴上手铐强行带上警车。不料,这时的金正刚竟酒性大发,在警车内飞起一脚,重重将车后的挡风玻璃踢得粉碎。

  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此外,金正刚还承担了赔偿警车的全部修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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