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义务指路,快乐体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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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09:31 南方网 |
南方都市报网络版 魏晋 古人常云行路难,如今人心不古,行路虽易,问路却难。诗人杜牧若在当今迷失方向,要找人带路的话,恐怕他的《清明》诗要改写成这样:“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索要问路钱。” 据说,在珠三角许多地方,摩的收费带路已经半职业化了。为尽快摆脱道路迷宫付点合理的服务费,我想还是可以接受。可是,街头巷尾一时找不到目的地,向行人借问一声 ,或者被横以白眼,不顾而去,或者要为举手之劳提出收费,就有点太不厚道了。这还不算最惨的,我听许多人讲北方某城市的坏话,倒不是当地人不给你指路——而是专门给你指错路。有些时候,问题出在问路者身上。我在广州街头就不只一次遇到过挈妇将雏的“问路人”,一句“请问……”之后,就扯到了“我们被人骗了,没有坐车的钱了,你能不能……”如果你信他们,往往是你被骗了。当然,这不能成为我们冷对问路者的理由。 广州西门口一位个体户江先生,经历了两次“问路受气”,他却没有一气了之,反而“以德报怨”,把自家的小店办成了义务指路服务点。据昨天的广州日报报道,这位江先生为做好义务指路进行了相当的投入——花45元制作了三块中英文义务指路牌,又花10元买了一张中英文双语广州地图,还花35元买了一本《广州市营运汽车驾驶员地图册》。 那篇报道的标题是《个体户日均指路20人》,我开始还误以为这位个体户挂牌指路,又投入成本,是受摩托佬启发找到了生财之道呢。其实,江先生“义务指路”目的单纯得很,那就是“能帮多少人就帮多少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江先生在真正享受助人为乐。他说,游客的每一声谢谢,都是他的一份快乐。他挂牌的原因之一是,以前有些人想问路又不好意思,会先在他小店里买瓶饮料什么的才开口。挂牌后,问路者就不必刻意买东西了。不久前,媒体爆炒上海一个善于抢客的出租车司机。那位的哥也说自己享受工作,很快乐。但许多同行却对他自鸣得意的挑肥拣瘦搭客论不以为然。那位的哥虽然可以给MBA们讲讲课,可是他的境界,又怎能跟广州的这位个体户江先生相比呢? 而且我想,江先生的生意也一定不会差。诸位看官,下回路过江先生小店,不妨进去坐坐,体验一下。(编辑:付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