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类药品百余品种在药店不能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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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09:36 南方日报 |
行业资讯 本报讯今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品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放射性药品、疫苗八类药品将禁止在零售药店销售。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这八类药品的具体名单,其中有麻醉药品18 种、第一类精神药品6种、蛋白同化制剂70种、肽类激素品种6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4种,禁止销售品种也包括这些药品可能的盐、单方制剂和异构体,而所有的放射性药品和疫苗均在禁售之列。除用于紧急避孕的药物外,米非司酮、天花粉蛋白、米索前列醇等6种用于终止妊娠的药物也被列入禁售名单。 王乐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