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医院 对新生儿“安乐死”被状告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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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0:07 沈阳晚报 |
“医院说孩子即便抢救过来,也会成植物人,再三劝我们拔掉插管放弃抢救,结果几十个小时后脑瘫的孩子没死却从此失明。”4月11日,余德军夫妇将诉状递进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状告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原宝钢医院),延迟实施剖宫手术造成儿子余泽奇脑瘫,同时状告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对儿子奇奇违法实施“安乐死”,侵害生命健康权,两项索赔相加超过700万元。 据余德军回忆说,妻子怀孕期间一直在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定期产检,未发现异常。2003年3月4日上午,妻子怀孕40周过5天,前往该院待产。期间,胎心监护显示胎儿心率最低跌至90次/分,并多次出现低于100次/分,直到晚上8点半,医院才实施剖腹产手术。奇奇出生后4小时面色发紫,孩子呼吸停止长达10余分钟。3月5日,孩子转至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3月17日,医生开始劝他们放弃治疗,并称只要停止机械通气,短则10分钟,长不过数小时,孩子就会死去。在医生再三劝说下,夫妇俩最终签字同意。 令人万没想到的是,过了几十个小时,心如刀绞的夫妇俩打电话询问,院方告知孩子居然还活着!夫妇俩立即要求恢复抢救。奇奇最终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但孩子脑瘫、视神经萎缩。上海市医学会等多家鉴定机构,认定本病例构成一级乙等医疗事故,第三医院承担次要责任。 目前法院已正式立案,这也是国内首例医院被诉对新生儿违法实施“安乐死”的案件。据《羊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