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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喜领烂尾地补偿款(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0:1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拆迁户喜领烂尾地补偿款(图)

  海珠区法院昨天向拆迁户发放烂尾地补偿款。海国摄

  本报讯(记者毕征通讯员海法宣)昨日上午9时,海珠区人民法院大法庭内人头攒动,年过八旬的李阿婆颤巍巍地从法官手中接过了7万多元的拆迁补偿款支票,眼中竟泛着泪

花,喃喃说道:“10多年了,终于拿到补偿款。”

  在海珠区法院昨日举行的“宝岗大道2号地块拆迁补偿款发放会”上,164户被拆迁户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了总额达5412万元的拆迁补偿款。最多的一户领到了758万元,最少的一户也有1万多元。至此,拆迁长达11年、广州市面积最大(1.0286万平方米)、涉及拆迁户最多(逾500户)、拍卖成交价最高(2.8336亿元)的“宝岗大道2号”烂尾地块,通过司法程序终获解决。

  拆迁逾十年回迁仍无期

  1995年5月,广州市广源实业总公司趁着“圈地”热潮,开始实施拆迁宝岗大道2号地块(福场路、福场新街、福场西一巷、邱巷地段房屋及其附属物,房屋)。按照广源公司与拆迁户签订的协议,拆迁户应于1999年6月回迁。就在拆迁户搬进临迁房,满怀希望地等待回迁新楼的时候,该地块却因资金等问题被迫停工,烂尾至今。

  此后“回迁”遥遥无期,2号地块被改为临时停车场。一些“居无定所”的被拆迁户,终于开始动用诉讼武器寻求解决之路。

  房地产开发烂尾造成拆迁户生活困难,引起了广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03年,广州市祭出“三板斧”解决烂尾地问题:第一招是修复回迁安置,第二招是盘活烂尾安置,第三招是依法拍卖补偿;并在全国率先规定,“烂尾地拍卖后第一受偿人为被拆迁人,优先于银行债权和政府相关税费的债权”。

  广州开先河法治烂尾地

  2005年8月15日,广州首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烂尾地问题先河,海珠区“龙田路地块”成为全国第一块通过司法程序,从拍卖所得款中优先支付给拆迁户补偿款的烂尾地。

  2005年以来,海珠区法院共立案受理了涉及宝岗大道2号地块的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件301件,判决支持被拆迁户要求变更补偿安置方式,即由原来的房屋补偿变更为弃产、弃租的作价补偿安置方式的诉讼请求。

  2005年12月,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2.8336亿元竞投取得该地块,广东高院指令新兴法院将拍卖款中的1.9121亿元移交海珠区法院用作拆迁户补偿款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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