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银行再成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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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0:53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宁波晚报讯4月7日本报报道的《银行职员冒领储户巨额存款》一文引起反响,家住海曙区的一对母女也是该银行职员犯罪案件的受害人,她们也一直担心自己巨额存款的着落问题,前天她们委托律师在江北法院对江北某银行和象山某银行提起了诉讼,要求两被告立即支付储蓄存款230万元以及利息3.9万余元。江北法院昨天已立案受理。 母女俩在诉状中称,她们当时是经人介绍在象山某银行开设储蓄账户的,然后在江 北某银行办理存款手续,先后共计有230万元存款经江北某银行转存到她们在象山某银行的储蓄账户中。事后,她们经象山警方通知才得知存款被银行职员冒领了,因目前银行职员犯罪案件已经宣判,她们要求银行方面兑付被冒领的存款。市中级法院对该银行职员犯罪案件的判决书上显示,2003年8月至2004年4月,象山某银行职工胡某以“拉存款”为名,许以高息,通过他人介绍联系到家住海曙区的这对母女。 介绍人告知胡某这对母女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胡某找人伪造身份证,在自己所在银行为母女俩开设了活期存折,并设定密码、办理了关联的借记卡。事后,胡某让介绍人将活期存折和密码交给这对母女,而将关联的借记卡留在自己手中。当母女俩在江北某银行往活期存折里打入巨款后,胡某用借记卡提取。法院认定胡某的这一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屠传宏 陆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