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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荣誉不是世袭爵位“过期荣誉”应摘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1:30 云网

  黄建如

  最近,笔者去某商场购物,在门口醒目处,挂着一块“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荣誉牌。但很多人都知道,这个商场在几个月前因为存在故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而被当地工商部门作过处罚。“消费者信得过单位”早已名不副实,但至今却荣誉高悬,实在不该。

  荣誉,是对荣誉获得者成绩的认可,是对其工作业绩与成就的肯定与鼓励。通过评比并授予荣誉称号来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以推动工作,当然值得肯定。然而,有些地方和单位疏于管理,只管挂牌,不管摘牌,各种“荣誉”就像是世袭的爵位,常常是一朝获“荣誉”,终身享殊荣,导致“荣誉”的含金量不断降低,失去了应有的示范激励作用。有的把荣誉当作一种资源和无所不通的名片,得到荣誉牌匾后不思进取,放松工作要求,致使自身工作水平和质量下降;有的把“荣誉”当作“护身符”,用过去的荣誉掩盖现在工作的不足,其结果是,“满意单位”令人不满意,“文明店铺”不文明,“信得过单位”让人信不过,“无假冒商店”出售劣质货,广大群众十分反感。

  笔者建议,有授牌匾权的部门和单位不能只管评发奖牌,还要做好复查监督,对那些以前评选命名的“过期”荣誉牌匾应进行一次认真的复查验收,发现有与荣誉称号不符的牌匾,应及时予以除名、摘牌,确保荣誉牌匾的“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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